他一直觉得,是自己高攀了。
是自己这个泥腿子,运气好,捡了个天仙。
可现在他才知道。
原来在媳妇心里。
他才是那个救世主。
“傻瓜。”
林山伸出粗糙的拇指,轻轻擦去她的泪水。
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擦拭一件易碎的瓷器。
“说啥死不死的,晦气。”
“啥黄土不黄土的?”
“你现在是林苏氏。”
“是红松集团的老板娘。”
“是两个大学生的妈。”
他把苏晚萤的手,按在自己的胸口。
那里,心脏正在有力地跳动。
“只要我这颗心还在跳。”
“只要我这口气还在。”
“你就永远是那个……”
“最尊贵的大小姐。”
苏晚萤破涕为笑。
她把头埋进林山的颈窝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
那是独属于他的味道。
烟草味,汗味,还有那股子让人安心的男人味。
“林山。”
“嗯?”
“咱们回去吧。”
“回哪?”
“回红松屯。”
苏晚萤抬起头,看着这繁华的上海街头。
车水马龙,高楼大厦。
这里很好。
繁华,热闹,充满了机遇。
但这里,终究不是她的归宿。
“这里虽然是我的故乡。”
“但我发现……”
“我已经离不开那片黑土地了。”
“离不开那里的风,那里的雪。”
“离不开……”
她看着林山的眼睛,柔声说道:
“离不开那个有你在的家。”
林山笑了。
笑得那样灿烂,那样张扬。
就像三十年前,他第一次在雪地里打到猎物时一样。
“好!”
“咱们回家!”
“回咱们的红松屯!”
“去吃酸菜猪肉炖粉条!”
“去喝我那坛子陈年的老烧刀子!”
阳光穿过梧桐树的叶子,洒在两人身上。
斑驳陆离。
林山牵着苏晚萤的手,转身向着老宅走去。
步伐坚定,从容。
身后的上海滩,依旧繁华喧嚣。
但那已经与他们无关了。
因为他们知道。
无论走多远。
无论世界变得多大。
只要两只手紧紧牵在一起。
哪里。
都是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