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不福思·邓布利多在擦第十三个杯子。
这是每天开门前的仪式。从吧台最左侧开始,每个玻璃杯都要用软布擦拭三遍:一遍去水渍,一遍抛光,一遍……只是擦拭。没有意义,只是让手有事可做,让注意力停留在纹理清晰的玻璃表面,而不是其他任何地方。
但今天,他的手在擦到第七个杯子时,停住了。
窗外天色还是深蓝,离日出至少还有半小时。猪头酒吧里只有壁炉的余烬在发出细微的爆裂声。然而他感觉到了——不是通过声音或视觉,是通过几十年独居练就的、对“入侵者”的本能直觉。
有人站在门外。没有敲门,只是站着。
阿不福思放下杯子,手在围裙上擦了擦,然后伸向吧台下方。那里常年放着一把保养良好的麻瓜猎枪,填满了银质子弹。对付大多数麻烦,这比魔杖好用。
但当他握住枪柄时,门外的气息让他动作顿住了。
不是敌人。不是陌生人。
是阿不思。
几十年来,他哥哥从未在黎明前出现在这里。他们见面的时间通常是午后,光线充足,有客人在场,话题可以停留在威士忌的年份和天气上。黑暗与寂静属于回忆,属于那些他们默契地从不触碰的领域。
阿不福思的手从枪柄上松开。他重新拿起杯子,继续擦拭。第八个。用力到指节发白。
门还是开了。
不是被推开,是阿不思用了一个无声的开锁咒——很轻,几乎没有魔力波动,像怕惊扰到什么。他走进来,反手关上门,斗篷上还带着凌晨的寒气。
两人之间隔着二十英尺的空旷酒吧,满地灰尘在从门缝漏进的微光中飞舞。
“阿不福思。”阿不思先开口,声音比平时更低沉,像在克制什么。
“吧台还没开。”阿不福思头也不抬,擦第九个杯子,“要喝酒去三把扫帚。”
“我不是来喝酒的。”
“那来干嘛?忏悔时间还没到,神父。”
话里的刺像往常一样尖锐。但阿不思没有像往常那样沉默或转移话题,他向前走了几步,停在吧台前,双手按在粗糙的木面上。借着壁炉的余烬光,阿不福思看见他哥哥的手在微微颤抖——不是年老的自然颤抖,是情绪性的,难以控制的细微颤动。
“我去了维也纳。”阿不思说,“见了盖勒特的联络人。”
“恭喜。”阿不福思终于抬眼,眼神像冬天的石头,“又去跟你的老情人传纸条了?这次写了什么?‘亲爱的盖勒特,今天天气真好,我想你想得把蜂蜜茶都煮糊了’?”
刻薄的话像刀子一样甩出去。这是他们几十年来相处的模式:阿不福思攻击,阿不思承受。这是平衡,是某种扭曲的默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