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绪五年七月十五,子时三刻,丰都城隍庙的梆子声刚落,县衙后堂的烛火便跳了三跳。
县令赵守仁正对着桌案上一叠泛黄的卷宗皱眉。上任三月,这桩三百年前的悬案已是第七次爬上他的案头。卷皮上用朱砂写着“崇祯三年孟氏沉塘案”,里头的证词含糊得像涪陵江上的雾,只说村妇孟氏与人有染,被族人缚石沉江,案卷末尾却留着三任县令的朱批:“阴气未散,慎重启。”
典史老曹端着茶进来时,蜡油正巧“啪”地炸开一朵灯花。
“老爷,中元节审阴案,祖宗规矩……”
“规矩?”赵守仁冷笑,“三百年的冤魂若真有灵,早该找齐十殿阎罗了。”
他话音未落,穿堂风忽然灌进公堂,三十六盏官灯齐刷刷暗了三分。不是灭,是转成一种腌菜坛子底似的幽绿色。老曹手里的茶盘“哐当”落地,青瓷盖碗碎成八瓣,茶水在地砖缝里曲曲折折地爬,像谁用指尖蘸着画符。
绿光里,公堂正中的“明镜高悬”匾开始渗出水珠。
不是露水,是带着河底淤泥腥气的浊液,一滴,两滴,落在青石板上竟冒出缕缕白烟。赵守仁猛地起身,官服下摆扫翻了砚台,墨汁泼在卷宗上,那些三百年前的墨字遇水竟重新洇开,浮出另一行血红色的小楷:“枉死之人,喉塞淤泥,眼覆青苔。”
“堂下何人?!”他厉喝,手却按在惊堂木上抖。
绿雾从地缝里涌出,凝成个人形。起初是透明的,能看见后头的堂柱,渐渐实了——绯红官袍破败得像褪色的血痂,腰间玉带断成三截,最骇人的是那张脸:左半边尚存人形,右半边却覆满河蚌吸附的痕迹,一只眼眶里嵌着枚铜钱大小的螺壳。
“丰都阴司第七判官,借中元阴阳倒悬之时,请阳世县令共审旧案。”
声音不是从嘴里出来的,是直接响在颅骨里,带着江水深处的回音。老曹已经瘫在门柱边,裤裆下洇开深色水渍——不是尿,是某种冰冷的、粘稠的液体。